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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学习之窗】党史微课:第一个党章在党的二大产生

点击率:  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21-03-19
     ; 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学习党章是全体党员的基本功,这个功课要经常做。学习党章不仅要原原本本学、反反复复学,做到知其然,而且要联系实际学、深入思考学,做到知其所以然。”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,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依据和总遵循,也是全体党员言行的总规矩和总遵循。全党学习贯彻党章的水平,决定着党员队伍党性修养的水平,决定着各级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水平,决定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水平。不论是高级干部还是普通党员,要做合格党员,学习贯彻党章都是第一位的要求。
 

 
       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党章是什么时候产生的呢?
       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产生了党纲,没有制定党的正式章程,但一大党纲已经包含属于党章性质的一些条文,具有了党章的初步体例。在党的一大召开一年后,也就是1922年7月16日至23日,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原公共租界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(今老成都北路7弄30号)举行。大会通过的宣言是一份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文件,宣言初步阐明了现阶段中国革命的性质、对象、动力、策略、任务和目标,指明了中国革命的前途。正是在这次大会上,讨论通过了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党章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。
        党的二大通过的党章采取分章的体例,共六章二十九条,详细规定了党员条件、入党手续、党的组织系统,以及党的组织原则、纪律和其他制度。比如,第四章规定了党员应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,要求“下级机关须完全执行上级机关之命令;不执行时,上级机关得取消或改组之”;“凡有关系全国之重大政治问题发生,中央执行委员会未发表意见时,区或地方执行委员会,均不得单独发表意见,区或地方执行委员会所发表之一切言论倘与本党宣言、章程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案及所定政策有抵触时,中央执行委员会得令其改组之”;“本党一切会议均取决多数,少数绝对服从多数”等。另外,第四章第二十五条还提出了6种开除出党的情形——“言论行动有违背本党宣言、章程及大会、各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案”、“无故连续二次不到会”、“欠缴党费三个月”、“无故连续四个星期不为本党服务”、“经中央执行委员会命令其停止出席留党察看期满而不改悟”、“泄漏本党秘密”等。
       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党章的产生,对于把党建设成为一个政治上、思想上和组织上集中统一的无产阶级政党,具有重要意义。
来源:求是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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